关于 初码先生 某推中典型诡辩论部分的拆解

最近简中技术圈发生了一件不小的事情:知名技术分享者左耳朵耗子因心梗不幸去世。

说实话,我从未和耗子哥有任何交集,也未曾受益于任何他过去的分享和文章。但是,至少从绝大多数缅怀他的人口中,可以多少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和技术能力。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然而今天看到一位推主 初码@chumacn 发了一条推文,为了防止他之后修改,直接复制内容如下:

TweetID:1658453862561501184
虽然死者为大,但是这篇回忆文章,再次印证了我的观点,陈皓的范本,是对一线程序员无比巨大的毒害,一点不为过。

推主我对你没有任何恶意,从私人的角度看,这篇回忆文章里,有上下级的交流和学习的过程,有对一些重要事情的回忆和佐证,更有作为朋友的相互情谊,文字间温情流露,精彩人生。

但是,既然发在了公众平台,那我就真的有必要说几句了,站在程序员、技术人员、产品人员、大公司平台、大厂资本等公共利益角度,我认为你的上级陈皓,在一些大是大非上,他并没有帮助到你。反而给你做出了非常错误的示范,而你的回忆文章恰好很清晰的证明了这些问题。并且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非常越界,非常错误。

我想帮助你复盘一下:

首先问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我反对陈皓、冯大辉等人,反对的到底是什么?

我反对的是:

他们作为技术KOL,自己本身不学无术,把大量精力和时间花在了社交媒体上,花在了花样繁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想法上。巨大的信息流涌入他们,让他们从窄而深的技术通道转向了宽但散的纷杂路口。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在互联网上布道这种劳逸结合、工学一体的玩法。

这种路径犯法吗,是不被允许的吗?当然不是!但是这种是自由职业者、自媒体人士、财务自由者的娱乐技术玩法,这种玩法,不仅不适合初级程序员,更严重违背入职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当然了,冯大辉老师的不学无术,这个已经反复证明了,无需多说,他不认错的话,水货CTO的耻辱帽子一辈子都摘不掉。

但陈皓的不学无术,则是一种更常见的、更隐蔽的,但是伤害更大的不学无术。这种不学无术总结起来就是:

没有工作上的边界意识,在自己所拿薪资的岗位上,没有真正窄向、深度的钻研自己权责范围内的事情,而是用自己的阅历、见识、想法,跨越到远超自己能力上限的地方,去指点迷津、夸夸其谈,这是一种非常隐晦的、隐藏的,但大面积存在的严重职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仅在程序员领域,也在产品、运营领域出现。

如果真正的想实现一个想法、平台,真正的技术职业工作者,无非两种情况,1是遵循自己的Leader的想法和架构,老老实实的写代码、做模块。2个就是自己担负着研发的重担,了解并深度认真的去评估自己的技术水平,评估自己能否基于想法去实现完整的闭环,并模拟这样的过程,做好完整的计划,带领团队逐级拆解任务,做好管理,去实现这个过程。

而陈皓,就是非常典型的,不愿意做1,所以在面试和找工作的事情,都奔着2的岗位去找、去靠,但是在2的岗位上,不具备2的能力,但是既不愿意直面现实,也不和团队说真话,做真正的评估拆解,绑着整个团队一起走向必然的失败。

这段过程,就是陈皓在阿里云的典型失败过程,也是为啥闹纠纷的主管因素。

要知道,你作为一个P7、P8、P9的程序员,你之所以能拿着3万-7万的基本工资,还能闲暇之余上网,动辄就是什么流行、我得学什么新东西、我要捣鼓什么东西,我要拿公司平台去实现我什么什么想法。

陈皓同学,你得知道,你之所以可以异想天开,那是因为你在阿里,吃着时代的红利,你的试错,是阿里在给你承担,而不是你在承担。这是互联网红利下,社会给的红利,大厂给的功利。建立在千千万万的淘宝商家血汗上的红利。公司付钱给你,不是让你去做自己的舞台,而是让你当小蚂蚁,帮助公司创造价值,一个程序员,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自知都没有,路不可能走的长。

所以对于陈皓这些违背职业道德,远超能力范围的异想天开,推主竟然觉得陈皓某些想法很感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觉得有必要站出来说几句,真的是被带远了,带偏了。

另外怕推主有疑惑,我再补充一些信息。

因为推主也提到了,陈皓让他刷题,对他的成长帮助非常大,这是当然了,但是你得搞明白这个里面的因果关系。陈皓让你刷题,做对了的地方时:刚好他意识到了刷题对程序员是有好处的,做错了的地方是,刷题本来就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应该发生在学习阶段、入职前,而不是占用工作时间(不用杠,忙的时候,想要坚持刷题,必然占用工作时间),而且按照陈皓、冯大辉这样的技术KOL的逻辑,上班时间,如果事情做完了,也可以去刷题。这已经是何等扭曲的职场观,首先我国的大厂里的996高薪岗位,如果HR体系管理得当,就不可能出现闲暇的上班时间,其次就算做完了,也应当在Leader的允许下,在同事的知情下去刷题,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边界感。但是陈皓等传递给一线程序员价值观就是,我心随我欲,技术感悟的风飘到哪,我就可以做到哪,我认为这简直太卑劣了。

那么程序员是否有标准路径呢,当然是有一些的。

在学校的时候,深度学习好数据结构与算法、编译原理、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原理、计算机网络等基础学科。

在工作的时候,老老实实的在自己公司、在代领人的框架内学习和钻研使用方法,把工作上的细节,包括业务代码设计、算法优化、代码review、自测等等等等各项工作做好。

在接到研发需求的时候,优先寻找并顺着成熟轮子开展工作,如果在得到上级和公司允许并做好充分预算和评估的情况下, 可以尝试自行或者激进的研发。

以上标准路径,其实在10多年前的互联网上,默默的布道者非常多,大家在CSDN、ITEye、博客园等地方,在某个具体的技术上、组件上,发表连载教程,而不是陈皓、冯大辉之流,以技术之名谈天说地,获得时代红利后,把自己的成功也试图强加到普通程序员头上。

在我看来,他们简直是技术圈最坏的榜样,最糟糕的示范,我不断地发声,就是希望技术回归技术,程序员,能得到真正的指导,而不是这样站在时代的风口里左右摇晃。





看完整条 Tweet 的第一反应是,2023 年怎么还会有机会看到这么经典的诡辩案例。不妨就此来盘一盘,这篇文章让人浑身不舒服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在开始之前,我们还是花一分钟简单复习一下诡辩论,也就是 Sophism 里最最经典的一些方法:

  • 滑坡论证,也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这条也是危害最大的一条
  • 从众式论证
  • 言论者个人行为推断
  • 模糊化推论,也就是强行建立无因果要素之间的关系。
  • 不恰当类比
  • 特殊推论的一般推广
  • 错误因果关系

下面直接一段段开始盘。在 我想帮助你复盘一下 前面的那三段,姑且作为推主本人的主观观点的发表,虽然也有诡辩嫌疑,但暂且跳过。

首先是第一段:

他们作为技术KOL,自己本身不学无术,把大量精力和时间花在了社交媒体上,花在了花样繁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想法上。巨大的信息流涌入他们,让他们从窄而深的技术通道转向了宽但散的纷杂路口。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在互联网上布道这种劳逸结合、工学一体的玩法。

这段直接进行了滑坡论证,直接把这段的口风推到一个不可控的方向上去了。具体来说,因为陈皓和冯大辉在社交媒体上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所以他们从窄而深的技术通道转向了宽但散的纷杂路口。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完全没有证据的,但是作者却把这个因果关系当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来推论。

同时还说到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在互联网上布道这种劳逸结合、工学一体的玩法。这句话首先对于推主的论点没有任何帮助,其次也是一个诡辩,因为这句话的前提是 他们不以为耻,但是这个前提是作者自己加上去的,等于说通过自己设定一个被推测对象的主观态度,来进行立靶子批判。

接下来是第二段:

这种路径犯法吗,是不被允许的吗?当然不是!但是这种是自由职业者、自媒体人士、财务自由者的娱乐技术玩法,这种玩法,不仅不适合初级程序员,更严重违背入职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这里又用了几个诡辩技巧。首先是 这种路径犯法吗,是不被允许的吗?当然不是!,这里的诡辩在于,作者把自己的主观论点 这种玩法,不仅不适合初级程序员,更严重违背入职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作为了一个事实。在计算机这个行业,有无数的岗位需要有不同特质的程序员进行合作和贡献,海外几家著名的企业无一例外,数十年如一日强调 Diversity 在一个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由职业者、自媒体人士、财务自由者的娱乐技术玩法,和计算机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的冲突之间的联系,作者并没有给出任何的可信的证据来进行说明。

接下来是第三,四段,因为是对冯大辉和陈皓的纯粹人身批评,毫无内容,所以我就不多说了。

再看第五段:

没有工作上的边界意识,在自己所拿薪资的岗位上,没有真正窄向、深度的钻研自己权责范围内的事情,而是用自己的阅历、见识、想法,跨越到远超自己能力上限的地方,去指点迷津、夸夸其谈,这是一种非常隐晦的、隐藏的,但大面积存在的严重职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仅在程序员领域,也在产品、运营领域出现。

这段诡辩术用得比较隐晦,很多人可能并不容易第一眼看出来其中得问题。这里的诡辩在于,作者把 没有工作上的边界意识没有真正窄向、深度的钻研自己权责范围内的事情 作为了一个事实。然而糟糕的是,作者并没有给出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这两个事实,而是直接把这两个事实作为了一个前提,然后在这个前提的基础上进行了推论。作为一个没有给当事人进行过长期上下游代码审核,没有给当事人进行过深入技术交流,乃至于没有进行过大量学术和技术方面得公开辩论的人,我们无法认为其拥有足够的 Credit 在这两个点上进行事实判断。

并且,作者还进一步将这两点和 严重职业道德缺失的行为 进行了联系,这里的联系也是没有任何的证据的。因为此处的 职业道德 的定义,本身就很大程度依赖度第二段中通过诡辩构建出来的定义,而基于诡辩得到的定义的二次诡辩引申,其可信度是非常低的。

然后是第六、七、八段:

如果真正的想实现一个想法、平台,真正的技术职业工作者,无非两种情况,1是遵循自己的Leader的想法和架构,老老实实的写代码、做模块。2个就是自己担负着研发的重担,了解并深度认真的去评估自己的技术水平,评估自己能否基于想法去实现完整的闭环,并模拟这样的过程,做好完整的计划,带领团队逐级拆解任务,做好管理,去实现这个过程。

而陈皓,就是非常典型的,不愿意做1,所以在面试和找工作的事情,都奔着2的岗位去找、去靠,但是在2的岗位上,不具备2的能力,但是既不愿意直面现实,也不和团队说真话,做真正的评估拆解,绑着整个团队一起走向必然的失败。

这段过程,就是陈皓在阿里云的典型失败过程,也是为啥闹纠纷的主管因素。

这里的诡辩术就用得比较明目张胆了。首先,作者把 真正的技术职业工作者 通过一定程度的从众式论证 + 言论者个人行为推断的方法,进行了片面化定义。其次,作者把 真正的技术职业工作者无非两种情况 进行了联系,这里的联系也是没有任何的证据的。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技术工作者,没有深刻和详实的讨论和证明,是几乎不可能用所谓的两种情况来进行概括的。我们往往只能用一些普世的、共同的人类良好品质,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的从业者身上进行对照和印证。比如,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我们可以用 对病人负责 来进行判断,对于一个教师来说,我们可以用 对学生负责 来进行判断,对于一个程序员来说,我们可以用 对用户负责 来进行判断。但是,这些判断的标准,都是基于对于 负责 这个词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的。而这个共同理解,是需要结合时代背景,通过大量的观察事实,来进行共同的认知和建立的。绝不可能通过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或者一个人的个人行为,来进行建立的。

第七段中其实用的诡辩术和第五段中用的诡辩术是一样的,甚至有点审美疲劳。

最后来看看九、十、十一段:

要知道,你作为一个P7、P8、P9的程序员,你之所以能拿着3万-7万的基本工资,还能闲暇之余上网,动辄就是什么流行、我得学什么新东西、我要捣鼓什么东西,我要拿公司平台去实现我什么什么想法。

陈皓同学,你得知道,你之所以可以异想天开,那是因为你在阿里,吃着时代的红利,你的试错,是阿里在给你承担,而不是你在承担。这是互联网红利下,社会给的红利,大厂给的功利。建立在千千万万的淘宝商家血汗上的红利。公司付钱给你,不是让你去做自己的舞台,而是让你当小蚂蚁,帮助公司创造价值,一个程序员,如果连这点最基本的自知都没有,路不可能走的长。

所以对于陈皓这些违背职业道德,远超能力范围的异想天开,推主竟然觉得陈皓某些想法很感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觉得有必要站出来说几句,真的是被带远了,带偏了。

首先是陈皓本人拿着的高收入。从现代企业和被雇佣者的关系而言,企业开出来的薪酬是基于企业在雇佣和面试过程中的人才价值判断。被雇佣者本人对于这个定价本身并不存在道德和判断的责任。因此这里事实上再一次使用了模糊化推论,强行建立了一个 高收入对高收入的定价责任 的关系,然后进一步建立了 鼓捣新技术企业责任 的矛盾。

具体过程发生在第十段,直接通过上一段模糊推论的关系,进一步进行了滑坡推论和错误因果,将陈皓本人的合法劳务所得的数额,首先建立到了 阿里 这个企业的身上,然后又建立到了 千千万万的淘宝商家血汗上,最后又建立到了 公司付钱给你,不是让你去做自己的舞台,而是让你当小蚂蚁,帮助公司创造价值这条罪责上。这里只能说诡辩的技巧用得还不够熟练,一般来说在进行诡辩的时候我们要尽可能避免在较短的篇幅使用超过三种以上的诡辩技巧。

这里推主的本意较为明显,就是希望将陈皓和对普通劳动者的压迫进行关联,从而在道德层面构建起谴责和声讨的合理性,可惜技巧不够纯熟,反而使这段成为了整条推中最糟糕的表演。

然后就是最后一段,在通过上述若干条的诡辩,构建起陈浩本身违背职业道德这条没法站得住脚跟的推论后,再次进行了言论者个人行为推断,否定了所有对陈皓持支持和认可的人的道德和判断能力,最后又通过 被带远了,带偏了 这样的词语,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贬低和否定。

补充信息部分来来回回还是那些诡辩套路,就不赘述分析了。

最后想告诉大家,日常阅读的文章、推文,听到的发言、通告、业内的大量论文,以及自己日常脱口而出的大量发言,本身都是诡辩的聚合体。在发表内容中适当存在诡辩,本身也很常见,不值得大书特书,但是如同这条推文一般,通篇拥挤着大量雷同的诡辩技巧,确实也较为罕见。

以上,祝大家身体健康。